为增强组织发展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和考察,并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有以下56名同志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现将我院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21日
联系电话:0376-6390163
办公地址:人文楼3-1办公室
附:(公示表)
文学院党委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