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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党建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时间:2016-05-10 07:57:19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为了切实加强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院院风、学风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结合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对象

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党支部书记

二、考核评比指标体系

(一)评选“星级”学生党支部。统一设立五项一级指标,即“五好”:班子好、队伍好、学习好、管理好、作用好。每项指标设固定分值,凡一项得分占该项分值90%以上的,评为“好”,即为“一星级”学生党支部,五项考核评比均好,即评为“五星级”学生党支部(详见考核评比表)。

(二)评选“优秀学生党员”。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知识,成绩优秀。

3.积极进取,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4.团结协作精神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率作用好,民主测评优秀。

5.关心同学疾苦,乐于助人,同学间关系密切。

(三)评选优秀党支部书记。条件如下: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贯彻执行校院有关指示、决定。

2.为人正派,品德高尚,团结同志,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群众反映好。

3.热爱党务工作,并具有相关的业务知识,勤奋敬业,奋发进取,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认真负责;

4.班子团结心齐风正,核心作用发挥好,支部建设成效明显;

5.自身要求严格,表率作用好,能联系群众,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党员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考核评比程序及办法

(一)先由党委对各个党支部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五星级”党支部。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本支部必须是 “四星级”、“五星级”的党支部;

(四)评选优秀学生党员的程序:

1.汇报。党员个人对照党员八条标准,写出自身建设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小结,然后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汇报。

2.评议。根据每个党员的现实表现和汇报情况进行评议,并在党内或学生所在班级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评选。

3.整改。问题突出或民主评议比较差的党员要进行整改。

(五)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党员的名额比例:“五星级”和“四星级”的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的比例分别控制在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0%和20%以内;“三星级”及以下的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的比例控制在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0%以内。

四、考核评比时间

“星级”学生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党员每年评选一次。各学生党支部考核评比工作在6月底结束。

五、表彰和奖励

(一)每年“七一”前,学院党委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奖励。

(二)连续二年评为“五星级”的学生党支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二次评选为优秀学生党员的,毕业就业时重点推荐。

六、整改和帮助

(一)通过考核评比,支部应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自我整改,成绩较好的党支部要加强帮扶指导,及时帮助克服存在的问题。

(二)对民主评议“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二项之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或有突出问题的学生党员,学院党委、党支部应将其列入重点帮教对象,及时开展帮教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对个别违反党纪、校规的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七、组织领导

(一)考核评比工作由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1.依据《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学生党支部工作的考核,评选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

2.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将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比的总结材料上报党委。

八、本办法由文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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