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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制度

时间:2016-05-10 07:55:03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为始终保持学生党组织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评议时间

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末。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式,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党组织的考核,提高学生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促进学生党员在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指导。

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发党员参与评议的内在动力,并结合党性分析查找问题,切实保证民主评议的质量,认真对待,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的、脱离实际的过高要求。

(三)民主公开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

(四)平等公正的原则。任何学生党员不论入党时间长短、年级高低,一律平等,不存在任何“特殊学生党员”。要做到党员在评议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基本内容

评议内容主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党员义务,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和民主生活会。

2)认真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党的决定,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4)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与群众基础。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6)服从学校、学院工作大局,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工作表现突出。

7)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各类科技作品竞赛、青年志愿者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

8)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学雷锋、义务献血、募捐等)。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民主评议的实施步骤为:

1.学习教育阶段。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及相关文件为基本内容。着重抓好党的基础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每个党员应认真、如实地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总结材料,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各党支部在此期间对本支部党员的相关材料进行收集、统计(如会议出勤情况、参与重大活动出勤等),作为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可采用一定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4.党支部评议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评议的格次一般分为:①优秀;②合格;③基本合格;④不合格。

5.评议结果反馈阶段。党支部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党员本人。

6.表彰、处理阶段。各党支部经过民主评议,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对考评一次不合格的党员进行教育,预备党员延长其预备期,考评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正式党员劝其退党,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