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文学院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经学生申请、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文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
联系人:柳老师
地点:人文楼3-1
电话:0376-6393677
邮箱:wenxyshb@163.com
文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