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制度章程
第一条总则
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会是在文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凡在学的我校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为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宗旨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广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校园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发挥学校党政机关和广大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学生的正常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