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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研究生学术奖励办法(暂行)

时间:2018-01-25 10:47:54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多出优秀成果,以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经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在CSSCI来源期刊每独立或以第1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篇,奖励6000元;若与指导教师合作发表,但研究生署名为第2作者,则奖励2000元。合作发表论文时,第1作者分配奖励的60%,第2作者分配奖励的40%。

2.在CSSCI扩展版期刊或CSSCI集刊每独立或以第1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篇,奖励4000元;若与指导教师合作发表,但研究生署名为第2作者,则奖励1500元。合作发表论文时,第1作者分配奖励的60%,第2作者分配奖励的40%。

3.在中文核心期刊每独立或以第1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篇,奖励3000元;若与指导教师合作发表,但研究生署名为第2作者,则奖励1000元。合作发表论文时,第1作者分配奖励的60%,第2作者分配奖励的40%。

4.在本科院校学报每独立或以第1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篇,奖励1000元。与他人联合发表,但研究生署名为第2作者时不享受该奖励。

5.专业硕士在教育类专业期刊或报纸每发表论文(2000字以上)1篇,奖励500元;若与指导教师合作发表,但署名为第2作者时,则不享受该奖励。

第二条 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类教学、科研、文艺类竞赛活动。

1.获国家级奖励1项,一等奖奖励4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若有指导教师参与指导,获奖学生分配60%,指导教师分配40%。

2.获省部级奖励1项,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500元,三等奖奖励1200元。若有指导教师参与指导,获奖学生分配60%,指导教师分配40%。

3.获市厅级奖励1项,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若有指导教师参与指导,获奖学生分配60%,指导教师分配40%。

4.获校级奖励1项,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

第三条 鼓励研究生写作高水平学位论文。

1.硕士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硕士论文,每篇奖励学生5000元,奖励导师5000元。

2.硕士学位论文获校级优秀硕士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000元,奖励导师1000元。

第四条 鼓励研究生继续深造。

研究生毕业当年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学生3000元,奖励导师3000元。

第五条 成果产权说明。

1.发表论文产权单位需为信阳师范学院。

2.指导教师需为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教师。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