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多出优秀成果,以进一步提升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经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1.在CSSCI来源期刊每独立或以第1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篇,奖励4000元。
2.在CSSCI扩展版期刊或CSSCI集刊每独立或以第1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篇,奖励2200元。
3.在中文核心期刊每独立或以第1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篇,奖励1500元。
4.在本科院校学报(含同等级报纸)每独立或以第1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篇,奖励1000元。
第二条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类教学、科研、文艺类竞赛活动。
1.获国家级奖励1项,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优秀奖500元。
2.获省部级奖励1项,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8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
第三条鼓励研究生写作高水平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硕士论文,每篇奖励学生3000元,奖励导师3000元。
2.学位论文获校级优秀硕士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000元,奖励导师1000元。
第四条鼓励研究生继续深造。
研究生毕业当年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学生3000元,奖励导师3000元。
第五条成果产权说明。
1.发表论文产权单位需为信阳师范大学。
2.指导教师需为信阳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学院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