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在全校广大学生中形成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信阳师范大学“学习进步奖”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办字〔2023〕3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审核,学院初评,拟推荐郑亚西、王良玉等13名同学为本年度信阳师范大学“学习进步奖”获得者,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3日前实名向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
监督电话:0376-6393677
文学院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