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上交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班级贫困认定小组进行评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院2022-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2年9月12日—2022年9月16日,节假日不休,反馈意见照常受理答复。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376-6390163
文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