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办法(试行)》等文件,经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实际调查、学院审核推荐,拟定胡晴晴、李金玉等7名同学获学校临时困难补助。先将受助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期满后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3年3月21日
地点:人文楼3-1
电话:0376-6393677
邮箱:wenxyshb@163.com
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