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办法(试行)》等文件,经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实际调查、学院审核推荐,拟定张家昌、吴文秀、李金玉、马莹超、任世龙同学获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现将受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话:0376-6393677。
文学院学生工作小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