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组织发展名单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信院组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经资格审查(根据本人上报成绩,结合教务系统导出成绩排名和班级提供的综合测评情况)、民主评议、党委研究讨论,拟确定肖舒瑞等31人为我院2023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发展名单:
肖舒瑞 王莹婕 屈梦莹 刘皓月 张馨雅 魏钰甜 陈晗瑾 周 翠
刘 欣 刘艺琳 李婧怡 徐梦丽 杜坤颖 王冰雁 刘 茜 王祖晨
董林玉 郭怡君 陈怡然 徐乃骞 袁玉莹 任素伶 郑冰阳 郭晨歌
李雅晴 许 鸽 王 真 叶可贤 李 鑫 段一苇 尹 威
公示时间:2023年04月06日至04月12日17:00。
如发现公示对象不符合党员发展程序或标准,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实名向文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
办公地址:人文楼3-3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6-6390163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委员会
2023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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