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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时间:2018-05-30 16:02:2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文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一、文学院教学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二、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三、文学院资料员岗位职责

四、文学院教学过程管理制度

五、文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六、文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的意见

七、文学院教学研究管理规定

八、文学院多媒体课堂教学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九、文学院关于促进学术交流的暂行办法

十、文学院试卷评阅规则

十一、文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办法

十二、文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条例

十三、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考场规则

十四、信阳师院监考人员守则

十五、文学院学生考场规则

十六、文学院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十七、文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修订)

十八、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修订)

文学院教学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教学、科研工作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落实上级有关成教教学、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二、协助教学副院长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等。

三、制订新学期开课计划、经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教务处教学科组织下排出新学期课程表。

四、负责制订和发放新学期的任课教师课表、成绩登记册。

五、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和教师的业务档案工作,学期结束后向有关任课教师收回成绩登记册和试卷,并把学生的考分记入学籍档案。

六、负责日常调课事宜,处理和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文学院     

                                                                                            2019年3月1日

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校、文学院领导下,负责本室的教学、科研、师资培训等各项工作,并积极承担学校、文学院委托的临时性工作,教研室副主任协助教研室主任工作。

2、组织教研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传达上级文件,协助党支部做好思想工作。

3、落实学校教书育人条例,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组织本室人员的评优评先工作。

4、负责制订本教研室全体人员业务学习、学术活动,提高教学和学术水平。

5、负责制订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计划,实施教学大纲,选用或组织编写教材、实验、实习指导书和教学参考书。

6、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检查课程的讲授、辅导、实验、实习、习题课、课堂讨论、作业批改等环节教学质量,协助院长负责落实指导学生教育实习、专业实习(见习)、毕业论文等工作。

7、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教育评估,交流教学经验、观摩教学,互相听课等教学工作。

8、组织考试命题、成绩评定及教学质量分析工作。

9、负责制订本室科研工作计划,了解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确定科研方向,组织科研项目群体攻关,及时解决人力、物力等问题,力创重大成果。

10、负责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管理规章,确保实验教学质量。

11、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培训规划与计划,组织学术梯队,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并做好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准备工作。

12、负责本室人员的进修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工作,提出聘任,晋升职务及惩罚意见,建立健全本室人员的业务档案。

文学院     

                                                                                            2019年3月5日

文学院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有计划、多渠道地组织藏书,保持重要书刊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努力使本室形成有特色的专业藏书体系。

二、健全目录体系,对书刊认真验收登记,及时分编上架,图书采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按照统一标准登录,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检索途径。

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为读者服务工作,书刊要科学排架,实行开架借阅,保证规定的开放时间。

四、根据不同的读者层次,开展多种形式的用户教育活动。

五、对破损书刊及时修补,过刊要配套装订,适时地进行整理工作,保证藏书质量。

六、积极参加全院文献情报系统的业务协作活动,参加图书馆的业务活动,经常与兄弟院校资料室保持联系,做好资料交换工作,进行业务交流,实行资源共享。

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借阅手续,并认真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文学院    

                                                                                              2019年6月12日

文学院教学过程管理制度

一、授课计划编写规范

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基本文件。任课教师应在熟悉教学大纲,通晓教材内容的基础上认真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分为总表和授课计划分表。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应填写完整、规范,学时合计数应和授课计划的时数一样。授课计划应按表列项目填写,以两学时划为一个单元,实践性教学、多媒体教学、阶段测试、考查、考试、复习、机动应在计划内列出,机动课时一般至少4课时。授课计划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授课计划打印件,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部主任签名后以磁盘文件形式报教务处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教案编写规范

刚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在前三年的教学工作中,应根据授课计划,每两学时编写一个教案。每次课必须用新教案,教案首页要填写规范,不可缺项,若某项无内容填写则打斜杠。教案副页内容应填写完整(复习、新课、小结和布置作业四个部分)、有时间分配,内容充实。开学前提前写出两周余量,平时至少有一周余量,由教研室负责检查,学期结束后收交到系部装订存档。

三、 教师备课和上课制度

备课是上好课的最基本要求,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一节课,提高备课的质量。    

   1.  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研究教学大纲,吃透教材,在写好授课计划和教案的基础上写出备课笔记。教师备课不但要备内容,而且要备方法。

    2.  教师备课必须紧扣教材内容,对基础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要认真研究,不能喧宾夺主。备课笔记可连续使用1-2届,对发展较快的学科,要及时更新教案内容。

    3.  例题选择必须恰当、合理,尽可能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代表性,不能离题太远。

    4.  教师上课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大方,为人师表。

    5.  教师必须准时上课,不得提前下课和拖延时间。不得私自停课和私自调课或改讲课为自习课。教师必须充分利用上课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6.  刚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无备课笔记一律不准上课,理论教学内容力求做到语言生动、简练,板书工整,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循序渐进,重点、难点突出。实践教学要求较高的课程,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学生实际技能的训练,合理安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比例。

    7.  教师每次课后必须认真填写教学日志,检查学生缺勤情况。

    8.  教师上课必须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先进的教学设备和多媒体教学手段,有目的地进行直观教学,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独立思考能力。

    9.  关心学生和爱护学生是教师的职责,教师在教学中要做到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听取学生意见,进行教学分析,总结教学经验。督促学生遵守纪律。

四、作业批改和辅导制度

(一)作业布置和批改

作业是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巩固已学知识、培养能力的教学活动之一,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是教师检查教学效果,了解学生学习和掌握知识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的途径之一。

    1.  教师布置作业要适量,作业题要认真选择,题目要有利于知识的掌握、巩固和能力的增强。

    2.  作业要及时批改,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认真记录和分析,在下次课中集中讲解。

    3.  学生完成作业的态度、质量要严格要求,对作业完成好的要及时表扬,完成质量较差的要求重做或订正。

    4.  作业成绩可根据完成作业的态度和质量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记载。    

(二)辅导制度

加强对学生的个别辅导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掌握已学知识,学有所得不可缺少的一环。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是因才施教,指导和帮助学生学习进步的有效方式。教师应深入了解所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并进行分析和分类,根据不同学生采用不同的指导方法,对接受能力较差的学生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活动。

     1.课外辅导的形式包括:课外辅导课、答疑、指导学生阅读和实践活动。

     2.任课教师每周至少辅导一次,规定的辅导时间,由教务处和文学院共同排定。教师必须认真辅导,因事不能参加辅导的教师须履行请假手续。

     3.教师除按规定时间下班辅导外,提倡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答疑或开展其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学习、竞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

文学院    

                                                                                               2019年7月9日

文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是学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技术应用人才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教学检查的目的在于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加强教学管理,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开展教育理论科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按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综合检查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学生理论学习情况。

    2. 检查实践教学情况,反映学生实际掌握技能情况。

    3. 检查教师的教学态度、课前准备、课堂授课内容、课后辅导情况。

    4.  检查教师执行授课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情况。

    5. 认真而慎重地考查教师的教学水平,对不适合或不能胜任该课程教学的教师,进行更换和调整,保证教学质量 。

    6. 检查教研室教研活动和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教研室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等情况。

    7. 对学生的学习精神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学生身体素质和达标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8. 检查实训中心实践教学执行情况,实验室、实习工厂等建设、维护、管理等情况。实验人员的实践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掌握情况。

    9. 检查选用教材、自编讲义以及参考资料、习题集、实验实习指导书的使用意见和建议。

    12. 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3. 考察和反映学院行政、后勤等方面对教学服务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法

    1. 教学检查主要是通过听课观摩、教学交流、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抽查作业、个别谈心、各类测评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及学生的理论学习和技能掌握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地统计分析,通过检查较客观地反映教学质量。

    2. 教学检查应重点与一般相结合,按学院学期教学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拟出教学检查的重点专题,把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结合起来,提高教学检查的效果。

    3. 教研室在教学检查中应把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检查结合起来,在拟订与执行教研室工作计划时,要把教学工作和教学检查工作的安排落实较好地结合起来,把期中检查、期末总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对检查中获得的资料信息认真加以综合分析研究,使检查起到改善和促进教学工作的目的。

    4. 教学检查实行领导检查与教师自查相结合,相互配合进行,领导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对部门的教学检查工作作出总结和计划安排。

    5. 通过教学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检查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充分肯定,大力宣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教学检查中反映问题较大的教师,系部要对其严肃认真地提出意见和建议,限期改正。

三、教学检查实施过程

学院召开教师大会,布置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检查性听课和分析学生试卷,检查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教与学的情况。检查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作业批改情况。把教学检查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全过程。组织学生进行教学测评和随机抽查。

教学检查形式,一般分为开学初教学检查、经常性教学检查、综合性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各个检查应紧密配合,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一)开学初教学检查制度

开学初教学检查主要是检查新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以保证尽快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开学初检查由教务处、系部和教研室共同负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1. 系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的落实准备情况。

    2. 系部、教研室工作计划、教研室活动计划、实验(实习)计划制定情况,教师教案备课余量等。

    3. 学生报到、注册、升留级、退学和补考人数情况。

    4. 检查教室设施,实验室设备维护保养、开课前的准备情况。

    5. 检查教材、教学用品、课表、课外辅导安排及教学日志发放等。

(二)经常性教学检查制度

经常性教学检查重点是通过对各教学环节常规工作检查,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顺利贯彻实施。建立日检查值日制度,由教务处、系部组织值日人员负责巡视课程表、作息时间执行情况,教学日志的填写、选修课教学等;检查教师教案、备课笔记编写,作业批改,授课计划执行进度等,掌握日常教学活动信息。

(三)综合性教学检查制度

综合性教学检查主要检查教学进展情况,是每学期全院定期性检查。是对教学各个过程、各个环节进行一次较为系统的检查。通过检查肯定成绩,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 综合性教学检查组织

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制订检查计划,汇总检查结果,写出教学检查总结。 

    2. 检查实施办法

检查实施办法是:教师自查、教研室内互查,各系部重点检查,教务处抽查。教研室重点检查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系部通过听课、检查教案及及时完成其他教学工作情况,学生座谈、测评等手段综合评定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

    3. 检查内容

   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教学各环节进展情况、教研室工作情况、教师执行教学、授课计划与课程教学相符情况,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实验、实习教学质量,实验、实习开出率,设备购置、设备管理,实验室管理规范以及实验人员工作情况等。

(四)期末教学检查制度

期末教学检查是教学成果检查,根据教学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学期教学工作改革和整改措施。

  期末教学检查内容为:

    1. 各专业科教学计划、授课计划、教学改革计划完成情况。

    2. 实践性教学(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计划完成情况。

    3. 期末考试准备工作、学生学习成绩分析等。

    4.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制订或修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编写授课计划、教材选用和实验设备购置计划等)。

    5. 检查学期结束前教研室活动记录、教研室工作总结、教师工作手册填写等。

                                文学院    

                                                                                              2019年4月6日

文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意见

教学质量是成人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根本标志,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是实现教学过程全面质量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为确保新形势下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以充分调动学、教、管等多方积极性为根本出发点,我院决定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构建比较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系统。

一、教学质量监控的指导思想

(一)要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教学质量监控要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必须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树立全面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教育创新,实现本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充分重视人的作用。教学质量监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充分重视人的作用、人的价值、人的要求和个性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教学质量的市场观念。检验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主体是市场,应根据市场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确立质量标准,评估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其任务就是发现偏离于计划目标的误差,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发生的偏差,从而确保教学任务与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教学质量监控不是对教学人员的监控,而是对教学行为及教学管理行为的监控。

(二)全员性原则。教学质量离不开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人人都是质量监控系统中的一分子,其中学生是主体,教研室和教师是基础和保证。

(三)系统性原则。教学质量涉及教师、学生、教学设施和条件等,是一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由学院、教研室和班级等构成一个多层次、纵横交叉的网络,是一个完整的教学管理系统。

(四)全程性原则。教学质量主要是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不是靠最后的评价检查出来的。因此,质量监控系统应能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然后进入下一循环的监控过程。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运行机制

1、进一步完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学院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在总结以往课堂教学测评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课堂教学评估工作。课堂教学评估由学生评教、专家测评两部分组成,测评结果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学生评教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家测评占40%。任课教师要根据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结果分析其教学现状,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提高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将作为职称评聘、津贴分配、项目申请等的重要依据。课堂教学评估成绩不及格或连续2次在学院排最后者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听课,分析问题所在,给出处理意见,经整改后不适合任课者,将改聘或解聘。各学院应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做实做好。

2、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制度。

教学督导员不定期到课堂听课,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指导性建议,参与考试巡视和毕业论文的审查,并为学院教学工作的提高与发展提供咨询。

3、建立健全学生信息员制度。

为广泛征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要建立健全学生信息员制度。学院每学年将聘请教学信息员,颁发证书并规定他们的职责。

4、建立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制度。

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按质和量两方面进行考核,建立教师教学质量业务档案。考核结果直接与分配制度挂钩。教学工作考核主要内容有教书育人、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教师指导教育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其效果等也应纳入考评体系。

文学院     

                                                                                           2019年12月21日

 文学院教学研究管理规定第一章

第一条为鼓励我院教师的教育与教学研究活动,规范我院教学研究课题与成果的管理,提高教学研究的水平,促进我院教科研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更好地发挥教科研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教学研究课题,是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所有教师、教研人员及其他个人在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教学评价、教学管理、教学理论等方面进行学术研究的课题。

第三条教学研究课题重视实践性,注重成果性。强调研究课题必须与专业教学第一线紧密结合,从实践中总结提炼,在实践中检查验证,以教学实际成效大小作为衡量课题研究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第二章确定研究课题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对本院系、本专业乃至本学科的改革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第五条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科学,步骤可行,有一定的创新与与特色。

第六条符合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趋向。针对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

第七条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并在该课题领域已进行过前期研究,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主客观条件。

第三章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由我院教学组长领导的教学课题规划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课题的规划、评审、立项、督导、鉴定等工作。

第九条立项课题我院系教学办公室负责管理。日常研究工作委托具体负责组长进行管理。

第十条课题承担者负责对本课题的实施进行管理。

第四章研究课题的分类

第十一条依据研究课题的重要性,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性课题;依据研究课题的研究时限,研究课题分为:规划课题和年度课题。依据研究课题的领域,研究课题分为:学科教学研究,课程研究,评价研究,教学管理研究,教研工作研究,教学理论研究。

第十二条重点课题主要是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对我院教学改革与发展将产生较大影响的课题;一般性课题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对局部的教学改革能起到推进和促进作用的课题。

第十三条规划课题主要是指具有较长的研究周期(2年以上),具有较强计划性和前瞻性的课题;年度课题主要是指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的课题。

第十四条学科教学研究主要是指针对本专业、本学科开展的教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的;课程研究主要是指针对课程教材改革与建设研究,以及课程管理研究;评价研究主要是指针对学科或综合性教学质量评估开展的理论、方法、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教学管理研究主要是指教学业务管理、教师培养、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等方面的研究;教研工作研究主要是针对教研室工作的性质与职责,从提高工作效益与工作水平出发而开展的自身建设方面的研究;教学理论研究主要是指学科或综合性理论研究。

第五章申报和申报人

第十五条课题申报原则上实行限时受理、定期评议的办法。一般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三月份。

第十六条申报个人须填写统一制定的《申报表》。

第十七条重点课题或规划课题的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其它课题的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第十八条同一时间内同一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第十九条没有充足理由未完成所负责课题者,2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第八章课题的经费

第二十条课题负责人应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精神,合理地编制研究经费的开支计划(经费预算)。经费开支范围限于该课题研究所必需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课题负责人有权按照研究计划和研究经费预算支配经费。

第二十二条课题研究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必要的财务审核。

第二十三条对于被撤销的课题,根据性质终止或追回课题经费。

第十章成果推广与评奖

第二十四条成果的推广是进行课题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体现课题价值,产生出效益的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工作。课题负责人应重视成果的推广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确保研究课题的推广。

第二十五条每二年进行一次评选活动,由院系教学课题规划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会对已立项并完成的课题进行评比。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文学院教学课题规划领导小组。

                                                文学院        

                                                                                    2020年3月11日

文学院多媒体课堂教学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的整体改革必须以现代教学媒体的应用为突破口。高校教师应该积极提高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水平,在教学过程中主动、积极、创造性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切实提高多媒体应用和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

第二条多媒体教学要充分体现学科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对教学内容要有明确的知识和能力讲授目标。既要体现知识的基础性,也要体现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材施教,使运用多媒体的目标教学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多媒体教学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和示范性,充分体现教师个人的教学风格,又要以学生为主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在课堂上实现和谐统一的师生互动。

第二章多媒体教学环境

第四条多媒体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和运用现代教学媒体,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组合,共同参与教学全过程,以多种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结构,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方式。

第五条多媒体教学环境主要指多媒体演播教室、多媒体交互教室以及多媒体网络教室等。

第三章多媒体教学的支持软件

第六条多媒体教学的支持软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辅助教师教学型重点在于向学生演示和表达知识,辅助教师进行知识的传授,具体的形态有:传授型、演示型以及网页型(制作成多媒体网页的网络课件)等。此类软件主要在多媒体演播教室中使用。

(二)辅助学生学习型重点在于帮助学生巩固知识,诱导学生积极思考,帮助学生发现探索知识。此类软件主要在多媒体交互教室中使用。

(三)学生兴趣扩展型重点在于帮助学生发展兴趣爱好、增长见识、形成个性等。此类软件可以在多媒体演播教室和多媒体交互教室中使用。

(四)其它软件支持型主要指利用一些现有的软件进行课件制作,如:利用Word展示电子教案、利用ACDsee展示浏览图片等;或利用一些专业领域的软件工具进行教学,如SPSS等。

第四章多媒体课堂教学设计的规范化

第七条科学编制课程教学计划。

多媒体课程进度的安排和课堂教学类型的选择,应结合教学内容的多少、难易、讲授方法的差别等精心制订,体现教学的计划性和目的性,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第八条认真执行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是按照学科人才培养的规格和教学计划制定的,在进行多媒体教学设计时,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体现出来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原则,杜绝多媒体课堂教学的随意性。

第九条确定课堂教学目标。

根据教学目的和课程目标,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多媒体课堂教学目标,确定认知的层次,完成课程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条全面掌握教学内容,有重点地使用多媒体进行课堂教学。

认真领会教学大纲,仔细钻研教材,确定教学内容的框架结构。编写多媒体课件或电子教案时,突出考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多媒体课件应尽可能采用图形、图象、动态模拟图像等视觉媒体,揭示被描述的客观事实发生机理、发展过程、预期可能或必然出现的结果等;此外多媒体课件还应该附有知识回顾、知识扩展、探索、辅导和习题等内容。

第五章多媒体课堂教学过程规范

第十一条在多媒体课堂教学中,应具备完整的教学过程:知识讲授、知识运用和能力培养、技能训练、复习巩固、布置作业、课外辅导、检查测验等环节。

第十二条在多媒体课堂教学中,准确、科学地讲授教学内容,使学生明确所学知识在整个学科知识结构中的位置,把每节课的教学内容融入知识结构的框架中,特别要注意讲授内容与实际应用、实践以及学科前沿的联系。

第十三条多媒体课堂教学的信息量要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要充实、饱满,难易、深浅要均衡合理;教学过程是师生互动的,避免“满堂灌”的情况发生;教学节奏应松驰有度。

第十四条多媒体课堂教学应该结合学科的内容和特点,考虑教育对象的知识结构和接受能力,通过创设情境、以旧引新、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等方式,达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目标。

第十五条多媒体课堂教学形式应多样化,提倡运用启发式、导学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第十六条充分发挥多媒体图文声像并茂的特点,科学、合理、有效地运用多媒体,设置生动活泼的教学情境,提倡师生互动,共同创造和谐、生动、活泼的课堂教学氛围。

第六章多媒体课堂教学管理规范

第十七条教师在进行多媒体教学前,要精心备课,提前准备好多媒体课堂教学所用的各类资源。教师应该适当提前进入多媒体教室,做好多媒体教学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多媒体教学系统能否正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课铃前3分钟,所有教学工作应准备就绪。

第十八条教师在多媒体课堂教学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教师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注重教态仪表,教态自然,真诚亲切,仪表端庄,站立讲课。教学用语规范,语言表达准确、清晰、流畅、快慢适度,讲普通话。

第十九条多媒体课堂教学中,课件正文文字不小于三号字,字体采用规范的印刷字体,如宋体、楷体等,艺术性字体只能用于标题或特殊内容;页面内容不宜过多,在内容较多的情况下,应对教学内容适当分组,便于学生把握教学内容结构;适当运用多媒体效果,突出主题、提高教学效果;如果使用音效,则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学生能够听清而不致影响他人教学为原则。应根据学生年级的不同,并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精心设计多媒体教学的操作,使教学过程流畅自然、有目的性,不得随意切换教学内容。

第二十条使用多媒体教室必须提前预约。教师应规范操作多媒体教室内的各种仪器以及其它可移动的存储设备等。教学活动完毕后正确关闭所有设备,并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记录有关设备的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反映。

第七章多媒体教学人员与教材要求

第二十一条学院应遴选教学经验丰富,计算机操作熟练的人员开设多媒体教学课程,担当课程教学和建设任务。

第二十二条多媒体教学必须有合适的电子教材,可采用Powerpoint制作的电子教案,也可是其它软件制作的教学课件,或是利用Word文档编写的电子教案。对于所使用的电子教材,要求如下:

(一)内容的阐述要符合科学规范、深入浅出,语句通顺,易于理解,没有错别字和繁体字。

(二)内容的选择要体现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对疑难问题和关键知识点,应提供多种形式和多层次的学习内容,重点突出,难点突破。

(三)适当地采用图片、配音、动画或视频等强化学习效果,突出与知识点有关的要素和结构,避免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图片或动画。

(四)能提供丰富的信息和相关资料。资料详实,注明来源和出处。文字说明中的有关名词、概念、符号、知识点可与相关背景资料相链接。

文学院        

                                                                                   2020年11月13日

文学院关于促进学术交流的暂行办法

学术交流包括“走出去”和“请进来”两个方面。“走出去”主要是指我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访问,以及进修、讲学等;“请进来”主要是指邀请外地专家学者来我院进行学术报告、讲学、会议以及专题研究等。一、提倡和鼓励我院教师积极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在目前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由院里全额提供经费的学术交流的基本原则为:教授平均每年1次;副教授平均每两年1次:讲师以下,另行审批。年会和省内会议,可适当放宽。使用学科点经费者,由学科带头人掌握,报请院里同意。出国参加学术交流,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二、外出参加的学术交流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格层次,一般应为国际性的、省级以上的;其“会务费”一般应在800元以下。出国及特殊情况另行研究。三、外出参加学术交流者,须填写《外出参加学术交流申请登记表》,连同主办单位的正式有效邀请函一并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四、外出参加学术交流者,应认真撰写学术论文。会议结束归来后,应提交书面汇报;外出访学或进修者,归来后须提交书面汇报和听课记录。任何外出参加学术活动者,归末后都有义务向全院师生作有关的介绍性报告。未履行这些要求者,不得进行下一次学术交流活动。五、外出参加学术交流者,应提前安排好自己所承担的教学、科研或其他公务,并将安排结果告知有关负责人员;外出期间应注意维护我院整体形象,提高我院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凡论文被收入会议论文集、或个人当选该学术组织领导、为集体赢得较大荣誉和利益者,将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如果工作安排失误,或外出期间给我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视其情况限制其以后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六、提倡和鼓励邀请重点高校或科研院所高水平的专家学者来我院进行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可以由学科点、研究所、教研室以及个人的形式提出,但正式邀请必须以学院的名义进行。七、拟请专家需提前由教研室主人或学科带头人填写《邀请专家申请登记表》,连同《活动安排》及邀请专家简介等一并提交科研办公室,由科研办公室上报主管院长审批。规模较大、邀请对象特殊的活动,由院党政研究决定,或报请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擅自以我院名义邀请院外人员、召集我院学生、利用我院场所进行讲学及其他活动。八、《活动安排》须就活动的主题、时间、项目、接待规格、报酬标准、经费来源以及整个活动日程等作出周密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特别是对请来专家的身体健康、财物安全以及讲学内容等,要作出保证,避免出现问题。九、活动负责人应注意保存有价值的文字、音像等资料,对重要的学术报告、发言等,应安排专人详细记录和录音,然后尽快整理成文,报送科研办公室存档。学术交流中所得资料文件等归院里所有,并及时交院资料信息中心整理上架,供集体使用。十、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应向院里提交书面总结。对于活动组织优良,效果显著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问题较多较大者,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十一、学术交流活动经费的报销,须在有关活动全部结束之后进行。由科研秘书核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对于超过预算数额较多或存在较大问题者,待问题查清后再予报销。

文学院       

                                                                                      2020年11月4日

文学院试卷评阅规则

考试试卷评阅工作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考察教学水平、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态度的重要依据之一。它关系到对学生所学知识的有效反映,关系到对教师自身教学效果的客观评价,甚至影响到学生今后的学习与工作,各教研室和全体教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把好试卷评阅关,把教书育人工作体现在教学各环节中。

为规范试卷评阅,减少各种差错,提高评卷质量,严格执行《信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考试评卷工作意见》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办法》的要求,经我院全体教研室主任讨论后由陈伟琳院长核准,现就期末考试卷评阅有关问题形成如下意见,即日起执行。

一、试卷评阅

试卷评阅原则:

1.评阅试卷工作必须在三天内完成;

2.我院承担的所有考试课程均实行流水阅卷,建立起公平公正的试卷评阅机制;

3.以教研室为单位成立试卷评阅小组,教研室组长为组长;

4.评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5.评卷人员必须保守机密,不得在评阅期间接待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

6.每门试卷评阅前必须拟好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7.每门试卷必须先抽查若干试卷进行初评,确定统一的评分细则并严格执行;

8.评卷用笔必须是红色笔,不得使用任何其它颜色笔,试卷封面的填写必须规范完整,必须用黑色笔;

9.试卷一律实行百分制记分,用阿拉伯数字标示。

10.签名应规范清晰,易于辨认,不得使用个性化签名、私章等,数字、符号的书写也应规范认真,不要太大或太小。

试卷评阅要求:

1.每道小题的评阅:该小题解答完全正确的才能打勾(√),该小题解答完全错误的或解答部分是空白的才能打叉(╳),并在打叉处标示该小题满分的负分,否则不能打勾(√)或打叉(╳),而在在解答错误的地方或解答不完整的地方用单下划线杯出,并在下划线处标示所扣的负分;

2.每道大题的评阅:从该大题的满分中减去各小题负分绝对值之和为该大题所得分数,在“得分栏”里用正分标出;

3.除每道大题的“得分”栏和和卷首的“得分”栏外,整份试卷中的其它地方不得出现正分;

4.评阅标记、扣分数字、得分数字等必须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在评阅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错误的标记或错误的数字处打下斜线再进行改正,并在其下方签上改判教师的中文姓名;

5.阅卷教师必须在自己所阅试卷的每道大题的“评卷人”栏里签上中文姓名(每本试卷的第一份签全名,以后部分签自己的姓),但一姓多人的必须签上中文全名;

6.教研室主任应指定一名任课教师负责合分。合分人要认真检查各小题的扣分和大题的得分,确认无漏评、漏分后,, 将卷面实际总得分记入卷首“总分”栏,并在“核分人”栏签上中文全名;

7.每个评阅小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复核。核分人对全卷的评阅情况;评阅标记、扣分数、得分数、签名等进行全面的复核,确认无误后在“核分人”栏签上中文全名;

8.严禁对复核后的试卷进行改动,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改动的,必须经评阅小组组长和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成绩登记

1.成绩登记必须在期末试卷评阅结束后一天内完成。

2.登记成绩时,须使用教务处所发的“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记录表”,认真填写清楚考试课程名称、学年度、学期、考试日期等项目,成绩登记统一实行四舍五入的方法,一律打整数分,不保留小数点;

3.成绩登记时,将听课考勤、作业等平时考查情况(必须有原始记录)的百分制总分的30%记入成绩记录表中“期末考试总评30%计算”栏内,将期末考试卷面实际总得分记入成绩记录表中“期末考试成绩”栏内,将期末考试卷面实际总得分的70%记入成绩记录表中“期末成绩总评70%计算”栏内;

4.将成绩记录表中“平时成绩总评30%计算”栏内的分数和“期末成绩总评70%计算”栏内的分数加总后的分数用黑色笔迹记入成绩记录表中“学期总分”栏内,不足60分的先在“学期总分”栏内用红色笔迹标出三角符(△),然后在“缺考或不及格”栏内用黑色笔迹注明缺考或不及格成绩;

5.按照卷面实际总得分以及考场记录情况统计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缺考”、“作弊”的人数,填入成绩记录表后面的表格中;

6.成绩登记完毕后,经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到教学秘书处验收。验收后的“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记录表”严禁更改,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须经教务处和我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后更改。

三、试卷分析

1.每门课程评阅完成后都必须成立由任课教师所属的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的试卷分析小组,总结该课程考试所反映的有关情况,撰写试卷分析材料;

2.每门课程的试卷分析材料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试卷的基本分析,二是对试卷的扩展分析;

3.试卷基本分析材料以班为单位撰写,内容包括考试基本情况、成绩分布情况、试卷质量初步分析情况;

4.试卷扩展分析材料也以班为单位撰写,内容包括:

(1)、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分析。对失分较多的题目,分析失分的原因;对失分较少的题目,分析得分的原因。

(2)、命题分析。教师在今后的命题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有什么好的建议。

(3)、教学分析。教师在今后讲课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在哪些方面需要改进,哪些方面需要加强。

(4)、学习分析。学生在今后该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怎样才能学好该门课程,怎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文学院    

                                                                                         2021年1月1日

文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办法

1. 评选范围、数量和等级

评选范围: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文秘专业、汉语言专业、对外汉语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

评选数量: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0%-15%。

2.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院里成立毕业论文评优委员会,委员会应由5-8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必须包含教学督导员。各教研室或学科组推荐优秀毕业论文一等、二等、三等奖侯选人名单,系毕业论文评优委员会负责组织对一等、二等奖侯选人进行评审,包括审核答辩材料,必要时调阅答辩记录,并最终确定优秀毕业论文名单。

3. 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条件

毕业论文题目:论文的难度和份量应适当;论文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适应,或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毕业论文的质量、水平:论文格式应符合学校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装订的规定,资料完备,并装入规定的资料袋。考查毕业论文选题的准确性、相关文献查阅的充分性;论文观点的新颖性和创新性。考查论文结论的正确性和创新性。

4. 评选程序及办法

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由教研室评审推荐、经院毕业论文评优委员会评审,确定优秀等级,并将评选结果公示。院里在评优时,应在不突破总指标的前提下,以毕业论文的质量为依据,不按专业班级分配指标。

5. 奖励办法

院里将对获得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及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文学院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文学院毕业论文评优标准

评价

内容

标准

评分

权值

得分

(每项按100分评)

评分×权值




1、选题

选题来有较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10%


2、开题报告

能独立查阅文献,较好地提出论文研究方案;研究、论证方法科学


15%


3、论文

基本情况

字数在8000左右,格式完整、正确;书写工整、规范;页面整洁;装订符合要求


15%


4、论文质量及创新性

论点正确,深刻,有新意;论据真实、典型、充分,有针对性和较强的说服力;语言准确、流畅


35%


5、论文结构与布局谋篇

观点明确、逻辑严谨;结构完整、首尾呼应;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脉络清楚;材料取舍,详略得当


25%


总 得 分

(1+2+3+4+5)




文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文学院聘请退休专家、教授作为我院教学督导员,对我院普通本科和成人教育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开展教学咨询和督导工作。为便于其开展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一、职责

协助我院贯彻落实各种教学规章制度,检查教学工作情况并向文学院领导及时反馈;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总结和推广教书育人的先进经验;提出改进教学管理的措施,当好教学管理参谋。

二、具体工作

1、深入课堂,了解课程教学的进度和教师备课、授课及作业批改情况。

2、抽查或检验教师调课、停课制度执行情况,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记录教师的考勤情况等;

3、进行听课、评教活动;帮助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每学期的听课、评教活动内容由各组安排,一般每周不少于1次。

4、采取不同的方式,了解学生在学习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征求学生对教学及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以上活动由各督导专家视情况自行安排,学期结束后,写出简要的总结。

6、对试卷、毕业论文进行检查。

7、检查教研室活动计划与执行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师听课情况。

8、对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评比。

9、检查教学计划与培养方案的实施与执行情况。

三、组织与协调

1、每学期开学后,召开一次督导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各学期结束前,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2、检查咨询与督导活动的活动日志和活动记录情况。

3、每学期召开一次中、青年教师检验交流会,请督导员传授教学经验。

4、对教学咨询与督导员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及相关教师通报。

四、教学咨询与督导员聘期为一年,一年一聘。

文学院    

                                                                                             2020年3月11日

文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文学院成立了由普通本科各班学习委员组成的教学信息督察小组。为便于其开展工作并使教学信息员管理制度更为合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一、基本要求

每位信息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

二、职责

每位信息员要对文学院全体授课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情况及时向文学院领导或教学秘书反馈;要对文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进行督察、总结并积极推广文学院教书育人的先进经验;要为提高和改进教学管理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三、具体工作:

1、负责收集与汇总本班学生对本班授课情况总体评价的信息,每班信息每学期不少于30条。

2、组织本班学生代表开展对担任本班授课任务教师的评教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4次。

3、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对文学院教学日常管理工作的评价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4、负责征求本班学生对本院教学及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每位信息员要有相关的活动记录,及时认真做好活动日志。

6、具体负责和落实本班学生的网上评教活动。

四、工作评定:文学院每学期在开学、期中和期末分别召开一次教学信息交流会,对于工作出色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文学院    

                                                                                               2020年7月13日

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考场规则

一、学生在考场前应做好应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凭学生证提前10分钟进入排定的考场。按照监考人员的安排,间隔就坐,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凡不按规定就坐者,不发给试卷,不准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二、学生进入考场后,应将本人学生证、考试证放在自己课桌的右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三、凡是闭卷考试科目,除教师指定必须携带的工具外,学生不准携带书包、教材、参考资料、字典、笔记卡、卡片、和其它任何纸张进入考场。如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应在发给试卷以前,集中放置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违犯本规定者,以考试作弊论处。

四、学生应认真、诚实、独立完成答卷。凡交头接耳、窥视、夹带、传递、互换试卷、互对答案、代写代答、冒名顶替、抄袭他人试卷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者,均属舞弊行为。

五、学生考试时,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教师暗示试题内容或范围,以及提出与之有关的其他问题与要求。如遇试题漏字、印刷、抄写不清楚时、可在原座位上举手(不应起立),请教师指明。

六、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答题完毕交卷,不得拖堂。凡拖延不交试卷者,监考人员有权拒收,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若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开考场时,应经监考人员同意,并有监考人员同往。

八、考场要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说话,不准随意走动和变换座位。答题完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或试卷纸带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或交谈答案。

九、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考试要求,遵守考场规则,实事求是地向祖国和人民汇报学习成绩。

信阳师院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考生。

二、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待考生座定后宣读《信阳师院学生考试规则》,进行必要的考试纪律教育。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众答复。

四、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有关规定,对违纪考生,应提出口头警告,及时批评教育;对舞弊的学生,应报教学管理科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和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

六、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要立即收齐试卷,令考生退场。

七、监考人员有权利制止非本考场的监考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八、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考试规则,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九、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

十、监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后送回教学管理科。

文学院学生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

二、考生在每科考前五分钟进入考场,不许迟到或缺考。如因特殊情况迟到时,应向监考教师讲明原因,经监考老师同意后,方能参加考试。迟到半小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掉手机、呼机;考生在考试开始半小时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不能离开考场。

四、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或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老师轻声发问,避免影响他人。

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夹带、换卷等。违者,该试卷作废,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记,并视情节和认错态度,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和纪律处分。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谈笑或交换答案。

六,除规定的考试文具外,其他用具一律禁止放在座位附这或课桌内。随身携带的书包、教科书、笔记本等一律放在教室的讲台上。

七、按时交卷,不得拖延时间,到时不交卷者,该门课程成绩以不及格记入。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向学院申请,主管院长批准方可缓考,擅自缺考者以零分计。

                                                                                               文学院

                                                                                               2020年4月18日

文学院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考勤内容

    1、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者,以每天旷课六节计算。

    2、学生未经请假不上课者,旷课时间按每天实际授课时间计算。

    3、上课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按旷课一节计算。

    4、无故不参加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累计三次者,按旷课一节计算。

    5、上课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有病,有事须经本人办理请假手续外,假满后向有关的负责人销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或来校上课,事前要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确属来不及办理续假手续的,返校后,必须持有关证明申述理由,否则一律以旷课论处。

二、请假制度

    1、因病不能参加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必须请假。病假一天以内,必须有医生证明,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两周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领导准;两周以上,由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

    2、请事假,必须有正当理由,并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为有效。请事假的手续及批准的权限与请病假相同。

                                                                                              文学院

                                                                                                  2020年10月8日

文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修订)

为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快速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经过充分酝酿和广泛调研,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和学院实际,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文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行了修订。

1.基本原则:优劳优酬、业绩激励。在学校核定的人员经费总量内,突出教学科研主体地位,按照“任务与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机制,体现优劳优酬、奖勤罚懒。

2.绩效工资分配继续实行教学工作量与科研工作量打通,即科研工作量未完成者,可以用教学工作量来补充;教学工作量未完成者,可以用科研工作量弥补。

3.基础性奖励绩效实行按月发放,每月发放学校核定数量的80%。完成本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的人员,年底可以按时发放剩余的20%。

4.超出额定工作量的部分,根据学校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5.未完成本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的人员,依据学校的相关标准,每1个工作量扣除35元。如果剩余的20%仍不抵扣除数额,则从下月的工资中予以扣除。

6.该办法2018年起开始执行。

                                                                                            文学院

                                                                                            2021年9月3日

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考评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充分发挥教学质量考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原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即日起执行。

1. 文学院成立本科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

2. 本学年内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该学年教学质量考评不合格。

3. 本学年内在文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教师,该学年教学质量考评优秀。

4. 本学年内为文学院本科教学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经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研究,给予优秀等次。

5. 剩余优秀等级名额,根据各教研室人数,平均分配到教研室,由教研室组织推荐。推荐依据为:学生网上评教成绩,承担的教学任务以及是否积极配合学院分配的其他与教学工作相关的任务。具体量化办法:学生网上评教占50%,教研室评价占50%。

6. 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对考评结果做最终裁决。


                                                                                               文学院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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