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指导
工作细则
一、毕业论文选题
选题要有一定的学术性,题目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避免选题过大、过窄、空泛、类型单一;坚持一人一题原则;字数在7000字以上。
学校将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检测,毕业论文中的文字复制比例在30%(含30%)以内的视为合格,超过30%的视为不合格。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学生须重新修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修改后仍不合格的延期答辩。
二、时间安排和填表说明
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要具体,有针对性;
指导教师、答辩小组成员、答辩主持人、答辩记录人签名要手写,工整。
(一)开题报告
“进度安排”一栏统一规定为:
2017年12月15日前,根据选题指南进行题目初选。12月22日前,与指导教师进行讨论,审题。2018年3月18日前,确定题目,写出开题报告。3月19日——3月28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写出论文提纲,列出主要参考书目。3月29日——4月15日,完成初稿。4月16日——4月28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修改论文,上交论文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4月29日——5月16日,指导教师评议,评阅人评议,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规定时间:2018年3月18日—22日。
(二)中期检查
“目前已完成任务”一栏填写不能过于简单,概要内容是:
1. 根据选题指南进行题目初选。
2. 与指导教师进行讨论,初审选题,审题。
3. 确定题目,写出开题报告。
4.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写出论文提纲,列出主要参考书目。
规定时间:2018年4月5日——4月8日。
(三)指导教师评议
规定时间:2018年4月24日——4月30日。
(四)评阅人评议
规定时间:2018年5月1日——7日。
(五)答辩
答辩小组应由三人以上(含三人)组成,其中至少要有一名高级职称教师。每一答辩小组选定一位答辩主持人,负责对每篇论文拟定3个答辩题目。
规定时间:2018年5月10日——13日。
(六)成绩评审
论文成绩按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五级评定,优秀率控制在20%以内,达不到中等以上(含中等)者不授予学士学位。发现毕业论文存在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经学院答辩委员会认定后,对该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规定时间:2018年5月14日——16日。
(七)指导教师指导记录
三、毕业论文的装订
按毕业论文(设计)封面、目录、正文、附录、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表、评阅人评议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审表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份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另一份连同中期检查表、指导日志、检测报告等过程性材料,留学院存档。2018年5月1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教学科研办公室。